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双柏中医院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 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 编:675100。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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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查姆建设湖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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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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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县城查姆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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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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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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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
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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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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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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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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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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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查姆湖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城东片区最南端,为新建项目,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23233.33m²,临时占地面积31740m²。双柏县查姆湖水体治理工程任务是通过采取查姆湖清淤、查姆湖水体置换、查姆湖环湖截污、查姆湖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改善水库水质,增加兴利库容,改变水库淤泥形态、提高水体自然净化功能、改善库区环境,延长水库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灌溉、防洪的综合功能。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设弃渣场、拦渣坝、光伏泵站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38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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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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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影响: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恶臭。扬尘主要有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和回填、场地平整、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等产生的粉尘;运输扬尘主要来源于建设过程中运输车辆在不同清洁程度的路面、不同行驶速度下产生的扬尘。机械燃油废气主要为汽车和施工机械设备的燃油尾气排放;恶臭主要为项目中底泥在疏挖过程、干化晾晒、运输过程中呈无组织状态释放的臭气。②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其他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洗手和如厕;其他施工废水主要为弃渣场区和提升泵站区域土建工程施工废水。③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清淤施工区域及施工运输道路。运输噪声为不连续性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为连续噪声。④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工程土石方、清淤淤泥、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包括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
运营期影响:①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弃渣场淤泥堆放恶臭和弃渣场扬尘。项目中清淤底泥堆存过程中会产生恶臭物质,臭气呈无组织排放;弃渣场扬尘会随着自然风速的不同而产生起尘。②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弃渣场雨季地表径流、弃渣场渗滤液和光伏板清洁废水。其中弃渣场渗滤液随堆存淤泥中余水受压力作用而从堆体中渗滤出来;光伏板清洁废水来源于定期对光伏板表面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洁废水。③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泵站的引水泵运营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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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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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回填料临时堆放场进行土工布遮盖措施;粉状物料堆存在仓库内,避免裸露。②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在旱季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段设置围挡喷雾喷头,减少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③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④运输车辆使用篷布遮盖,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进出主要运输道路铺设碎石,减少扬尘产生量。(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工作人员 生 活 废 水 :施工期间淤泥库区施工人员洗手和如厕依托库区外围已建成公厕,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公厕配套化粪池处理;提升泵站和光伏板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村民自建旱厕,洗手废水收集至提升泵站和光伏板区内设置的沉淀池中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②其他施工废水:项目在弃渣场和提升泵站施工场地内各设置了1座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并将其用于洒水降尘和其他施工工序,不外排。(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噪声控制。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先进技术和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噪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时间段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运输行车;运输车辆路过关心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③对施工机械固定噪声源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在临近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工程土石方:调出土石方全部运往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弃渣场处置。表土临时堆存于弃渣场内指定区域,后期用于弃渣场区、光伏板区等区域绿化覆土。②清淤淤泥:清淤淤泥全部运往弃渣场处置,并根据建设要求与规定要求鉴定底泥的固废属性,规范建设弃渣场,满足防渗要求。③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④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①弃渣场配置1台洒水车及雾炮机,堆场产尘需每日定时洒水抑尘,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同时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淤泥堆放,采用防尘网覆盖。②装卸淤泥严禁凌空抛洒,避免弃土散落造成扬尘。③进场道路在旱季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风速较大天气加大洒水频率,控制地表扬尘。(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拟在弃土场挡渣坝下游设置1座沉砂池,雨季地表径流和渗滤液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植被恢复绿化,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引水泵安装于泵房内,采取减振、隔声等减噪措施。(4)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沉淀池底泥定期清除,返回堆场区回填。(5)生态治理措施:弃渣场堆积渣土外坡种植草皮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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